近日,駐馬店市新蔡法院對一名欠債不還的老賴依法進行拘留、罰款,并警告將對欠債不還且囂張辱罵他人的本案另一被執行人李某某采取同樣的強制措施。最終,被執行人李某某、趙某某幡然悔悟,履行了全部義務。
去年11月,案外人朱某某與妻子李某氏在新蔡某銀行貸款五萬元,本案被執行人李某某及其妻子趙某某為該款提供擔保,該行也以借款合同如期發放了貸款。此后,因朱某某涉案被刑事拘留,去年12月,李某氏、李某某、趙某某和新蔡某銀行簽訂了還款計劃書,保證在兩個月內將本案本息全部結清。后來,因李某氏、李某某、趙某某到期未償還借款,該行將李某氏、李某某、趙某某訴至法院。經審理,法院判令該三人償還借款5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因三被告均未履行義務,該行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在指定的期限內仍不主動履行還款義務。法院通過各種執行查控,也未發現徐某的財產線索。在今年7月的一次突擊行動中,因李某某躲避,法院依法將李某某的妻子趙某某傳喚至法院。李某某得知后,不僅不積極償還欠款,當日還通過電話對該行的工作人員進行威脅、辱罵!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行為,法院遂依法對趙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并罰款2000元。期間,因懼怕處罰不敢親自到法院,李某某多次遙控指揮趙某某的娘家人到法院詢問案情,執行法官請來人轉告李某某:如果李某某再繼續辱罵他人,仍不主動履行義務,李某某本人也將會面臨拘留、罰款的處罰,望其能慎重考慮,早日履行義務,莫存僥幸心理。
8月5日上午,經過執行法官坦誠地勸說、嚴肅地警告,加之在趙某某娘家人的施壓下,李某某主動到法院繳納了全部的借款本息5萬多元及罰款2000元,并口頭進行了道歉,法院遂依法提前解除對趙某某的司法拘留。本案的成功執結,對于當地那些拒不執行,且態度蠻橫囂張的老賴們,造成了一定的震懾,起到了執結一件,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